房東不願整理環境就交屋,還擅自帶人參觀,打破的東西也不願意道歉與賠償,將我踢出群組部溝通解決問題.
繳電費十發現非夏季用電比夏季電費貴,向台電查證正確電費,得知房東給假帳單多收取費用.
房東處理事情緩慢,拖延2至3個禮拜.
合約裡沒寫到須收取公共電費,房東之後擅自加上;要退租時與房東約拿取押金,房東卻好幾次沒赴約,先將鑰匙帶回家,房東卻來反應說為什麼將鑰匙帶走;擅自進入房間.
學歷:輔仁大學法學博士、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、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